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在当前劳动力流动的重要制约因素——落户政策方面,此次发布的文件延续此前的一系列安排,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
按照此次确定的“城区300万常住人口”的标准,除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天津,以及成都、广州、南京、武汉、西安等超大特大城市和部分计划单列市以外,在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绝大部分都有望取消落户限制。(摘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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