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取暖用电设备增多,不少市民感叹电费“蹭蹭涨”,记者从南方电网广东韶关供电局(以下简称“韶关供电局”)获悉,市民家庭可根据家庭人数申请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调整阶梯电量基数,减少电费支出。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有关通知,我市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将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每年的5月至10月)和非夏季标准(每年11月至来年4月)。夏季用电标准第一档为0-260度、第二档为261-600度、第三档为601度及以上。非夏季用电标准第一档为0-200度、第二档为201-400度、第三档为401度及以上。
夏季用电标准和非夏季用电标准二者只在用电量上有所区别,电价调整相同,每月用电量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目前,我市居民阶梯电价第一、二、三档电价分别为0.589元/千瓦时、0.639元/千瓦时、0.889元/千瓦时,第一档和第二档电价只相差5分钱,但到了第三档一度电就贵3毛钱。因此,每月总电费的计算是使用第一档用电量乘以第一档电价加上第二档用电量乘以第二档电价加上第三档用电量乘以第三档电价。
按照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我市家庭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按户申请阶梯电量基数调整;人数满7人及以上,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或按户申请阶梯电量基数调整,以享受政策给予的电量支持。自申报成功次月起,将执行新电价标准,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为另一种方式。申报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成功后,阶梯电量基数较申报前每档可增加100度电量,合表电价为0.626元/千瓦时。
广东省范围内,一个有效身份证只能在一个用电地址享受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不能在多个用电住址重复享受。
韶关供电局提醒,当前我市已进入冬季寒冷用电高峰期,市民群众在家需要注意用电安全,避免引发火灾事故,请勿超负荷使用排插,避免短路造成突发火灾;请勿在取暖设备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点燃物品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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