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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聚焦民生权益保护

来源:韶关日报2022-11-02 11:04:56

  前言

  近日,何某、叶某等7名工人根据法官的通知,先后来到浈江区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此前,因为在韶务工期间遭遇被拖欠工资的“烦心事”,何某等7人困扰了许久,并最终决定起诉维权。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自起诉起不过20多天,他们的案件就依法审结并作出判决,从法官手上接过判决书的那一刻,他们不禁表达了自己的激动之情:“作出判决的速度比想象中快很多”。

  近年来,浈江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动案件快审快结,2020年至今,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095件,审结11622件。其中,通过速裁程序快速审结案件1928件,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以往缩短14天,实现一审简易民商事案件办理提速增效。同时,该院持续优化司法服务,助力人民群众用更低的诉讼成本、更短的时间化解矛盾纠纷,审判效率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好队伍  打造审判加速新引擎

  近年来,浈江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逐年递增,审判压力日渐增大,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效缓解人案矛盾,2017年6月,该院从全院抽调青年骨干审判力量,按照“1+1+1”模式,以“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为构成标准,组建一支年轻化、专业化、快速化的速裁快审团队,专门负责审理简单民商事案件,全面开启速裁快审模式,自2020年以来,共审结案件3499件,结案率91%。

  团队成立之初,考虑到团队中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大都是“新兵”的情况,团队负责人主动牵头引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速裁快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速裁案件收结案态势,提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鼓励团队成员分享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收获的经验和心得,带领团队成员共同成长,形成互学、互助、互勉的良好氛围。

  其间,为推动民事案件速裁快审工作取得更好成效,浈江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实际,于今年3月25日出台《关于提升民事案件速裁快审比重工作规程(试行)》,对速裁案件的审理方式、审理期限、审理程序、裁判文书模式等多项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对案件文书送达、制作庭审和接待笔录、裁判文书上网、卷宗归档等操作流程进一步细化,有效保证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力争做到一次立案、一次开庭,不仅提升整个案件流程的运转效率,还全面提升了审判质效。

  繁简分流  百姓维权更高效便利

  为有效运行速裁快审机制,充分发挥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速”审判的积极作用,浈江区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打通调解与裁判的衔接关口,形成与简易案件相匹配的快速处理机制。

  在立案阶段,该院立案工作人员会根据案由、诉讼请求等要素,遵循“最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和“当事人自愿”两大重要原则,采取电脑识别和人工识别相结合的方式,对民商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以“案件数量较大、争议焦点较为明确、诉讼标的在5.4万元以下的简易案件”为识别标准,将符合该项标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等类型案件固定由速裁团队审理。

  这四类案件通常基本事实较为简单,且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主要集中在赔偿金额、逾期还款、付款等问题,而这类案件往往又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久拖不决容易引发新的社会问题。因此,将上述类型案件划归速裁团队集中办理,有利于该类案件在历经速裁团队更为高效的办案流程后,以更快的速度得到解决,加快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被“加速”兑现,有效维护民生权益。据统计,2020年以来,该速裁团队共审理这四类案件1872件,占团队总收案的54%,大批案件实现当天立案当天审结。

  此外,浈江区人民法院在严格把握速裁案件适用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扩大简易案件独任制适用范围,让更多案件的审理工作迈上“快车道”,满足当事人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多元解纷  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为最大限度提前消化案件“增量”,浈江区人民法院除了通过强化繁简分流、规范速裁快审工作为审判工作提速增效外,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秉持“能调则调、能调尽调”的工作原则,在导诉环节,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当事人同意的民商事案件,安排专门调解员开展调解,让更多案件纠纷在诉前、诉中通过调解方式得到化解。

  日前,浈江区人民法院就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开展调解,并在立案当天就以调解方式审结该案。在该案中,陈某于2019年8月乘坐一部普通二轮电动车行驶至北江桥时,和张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陈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该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间,陈某多次和张某协商赔偿费用无果,于是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等各类损失共计1.9万余元,案件因此到了速裁团队法官林天成的手上。

  因该案事实清晰且标的额不高,通过调解方式更有利于为纠纷化解“提速”,林法官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开展一场面对面的调解。调解期间,法官一边安抚当事人、弱化双方对抗情绪,结合案件事实和交通事故对陈某造成的实际损失,耐心释明张某及保险公司应尽的理赔义务,提出适当的调解方案,促成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案件就此圆满解决。

  上述案件达成调解后没几天,该院又对另一起涉港居民法定继承纠纷案进行调解,至达成调解协议只用4天时间。

  2021年,张某的父母相继离世后,留下两套房屋,二老生前未对这两套房屋的处理留下遗嘱,后续张某及其姐妹对上述房屋的分配方式产生争议而引发诉讼。诉前,张某兄弟姐妹4人在该院调解员曾丽琼的组织下齐聚浈江区人民法院,把4人之间的矛盾症结说开。

  其间,各方均表达自己对房屋继承的意见,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寻求平衡点,积极提出调解方案,确定房屋的继承归属。经调解员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并对各方的意见和看法一一进行分析解答,最终,通过解“心结”化“法结”的方式促成各方就上述房屋继承问题达成调解方案,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提交法院进行审查确认。至此,该起案件以各方满意的结果圆满结案。

  “案子从我们提交诉讼材料到成功进行司法确认只用4天时间,真是高效又便捷,而且调解过程很温情,比起在法庭上吵得面红耳赤,我觉得这种解决矛盾的方式更好。”在领取调解书后,该案当事人张某对法官说道。

  2020年以来,浈江法院通过调解结案2990件,调解成功率61%,有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制作调解书;对于专业性较强且较复杂的案件,则对口委托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对无法达成调解的案件则及时立案,实现诉前调解和繁简分流有机衔接,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优化服务  审判工作求快也求好

  “法官你好,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我现在出不来,你们能不能改期?”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罗先生在电话中向速裁团队书记员赵中良进行咨询。

  罗先生和江女士是朋友关系,双方因借贷纠纷诉至浈江区人民法院。该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受理案件后,通过电子送达程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以及开庭传票,并将开庭时间定在今年10月11日。

  然而,国庆期间,因突发疫情,武江、浈江两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性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分别居住在浈江、武江的双方当事人无法前来参与诉讼,于是他们致电办案法官,就无法到院参与庭审一事进行沟通。

  经过沟通,承办法官林天成建议将该案件改为网上开庭,并分别征求罗先生及江女士意见,在获得双方同意后,于10月11日上午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

  庭审当天,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双方当事人对速裁团队工作人员热心解答的态度,以及法官在调解过程中给予的耐心指引表示认可,并对法院考虑他们的实际难处调整庭审方式表示感谢。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诉讼,浈江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方式破解疫情期间的审判难题,依托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充分利用“云法庭”“粤公正”等线上平台,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不仅有效解决异地诉讼难问题,节约当事人的时间成本,而且提高审判效率,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此外,浈江区人民法院推进送达方式改革,与邮政公司深化合作,全力推进“法院+邮政”送达电子化、集约化改革工作,打造“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全程留痕”的电子化集约化送达模式,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接收诉讼资料,减少往返法院的次数。推行送达方式改革以来,该院借助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进行电子送达开庭传票、裁判文书等11014次,电子送达率95.75%,利用人民法院集约送达工作系统进行集约送达7061次,集约送达率34.57%。

[ 责编:aom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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