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等社交软件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用微信和好友聊天,分享生活故事。但仁化一男子用微信与好友分享淫秽视频却触犯了法律。近日,仁化县人民法院对该男子张某利用社交软件传播淫秽视频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没收犯罪工具。
现年55岁的张某,小学文化,微信是他和朋友联系的主要方式。2020年初至2022年7月期间,张某多次使用其手机微信向谢某某等30个微信好友转发淫秽小视频共434个。据张某供述,其所持有的淫秽视频均在色情网站上下载,“我免费发给他们看,只是朋友之间相互分享,不知道传播这些视频是犯罪的行为”。
仁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亦可从宽处理。综上,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没收犯罪工具。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近年来,社交软件盛行,利用QQ、微信等传播淫秽物品电子信息的犯罪活动屡禁不止。该案法官提醒广大网友,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净化网络环境。案例中张某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刑法的规定,被处以刑罚,故希望大家正确使用网络,发现有淫秽色情电子信息时,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共同维护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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