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深挖企业“病灶”,发出合规整改检察建议书,帮助企业合规经营。日前,樊城区检察院收到了湖北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合规整改报告,公司的各项违法违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2021年10月12日,某工程项目审计部门在审计时发现,参与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并最终中标的湖北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人员资质可能存在问题,便将此情况反馈给市公安局经侦中队。后该案由樊城区公安分局开展调查。
经公安机关查明,2018年6月,湖北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张某使用计算机软件伪造了齐某、李某以及李某某3名造价师在该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此扩大公司造价师团队规模,在招投标过程中彰显公司实力。
公安机关认定,张某的行为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张某到案后认罪认罚。此外,经公安机关调查,张某的犯罪行为对招投标结果无影响。
樊城区检察院在接到该案后,对案件各项细节进行了详细审查。办案检察官发现,该公司于2002年成立,为襄阳行业内的老牌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且纳税情况较为稳定。案发后,该公司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并主动对自身问题进行了整改。
检察官查明,张某为该公司主要员工,一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必将影响该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张某的犯罪行为对招投标结果无影响,且未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检察官认为,该案情况适用企业合规整改,并将情况上报该院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最终决定采取检察建议的方式。
经过深入研究,樊城区检察院向该企业发出合规整改检察建议书,指出公司存在招投标项目审批制度不完善、“人证分离”、未依法缴纳社保以及公司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同时,检察机关要求该公司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企业合规整改报告,并在30日内完成各项整改措施。检察机关将不定期对企业进行走访检查,跟踪整改情况。
接到检察建议书后,湖北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积极按照要求整改,迅速建立投标审核的三级审核制度确保环节责任到人,并对公司内部所有的“挂证”行为进行拉网式清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确保全部人员为公司正式员工,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学习,督促员工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等各项经营活动。
在收到该公司整改反馈后,樊城区检察院依法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涉案企业代表、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与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听证。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湖北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整改成果达标,同意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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