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经该局积极向上努力争取,我市获得2022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5010万元,用于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口粮、衣被取暖及生活必需等冬春临时生活救助。
据悉,2022年以来,我市遭受多次干旱、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过程,累计90.60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1.95万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6.54亿元,给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市应急管理局立足部门职能,组织开展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因灾倒损唯一住房恢复重建等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并于2022年9月底启动了2022年度受灾群众冬春需救助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各县(市、区)按照“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的要求,逐户摸排受灾群众家庭、受灾自救能力及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规范填报了受灾群众冬春需救助台账。同时,对各地摸底调查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了解各地在调查评估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工作要求。经综合评估,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原则,我市规范建立了2022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台账28.5万人次。
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5010万元已下拨至各县(市、区),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正按照流程抓紧落实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在2023年春节前全部发放至受灾困难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节、安全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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