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晚上,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津港公路大队交警在辖区葛万公路执勤时,对一辆小型轿车司机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王某某身上有酒气,经呼吸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交警还查出王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原来,王某某于当日19时许,在饭店独自喝了一瓶啤酒。酒足饭饱后,他驾车去附近澡堂洗澡时,途中被交警当场查获。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800元、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
【广告声明】本内容为广告,相关素材由广告主提供,广告主对本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本网发布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内容仅供读者参考。
办公设备成信息泄露“重灾区”,你的打印习惯安全吗?
横琴非遗和香走进珠海鹏辉能源庆三八
厦门园博苑灯会3.8回顾:她们在灯海中闪闪发光
亮相2026国际交易技术科技峰会 VAHA Financial 荣膺「年度科技创新经纪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