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使用虚假姓名花费近万元网购了一部手机,邮寄至某快递驿站。金某前往驿站趁店员不备将快递取走,将里面的手机调换为其他物品,封闭快递盒后,再次趁店员不备放回驿站,商品做了退款处理。当日,金某收到商城全额退款,将所盗手机藏匿家中。
案发后,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考虑到金某具有坦白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以及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津南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金某提起公诉,提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
【广告声明】本内容为广告,相关素材由广告主提供,广告主对本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本网发布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内容仅供读者参考。
办公设备成信息泄露“重灾区”,你的打印习惯安全吗?
横琴非遗和香走进珠海鹏辉能源庆三八
厦门园博苑灯会3.8回顾:她们在灯海中闪闪发光
亮相2026国际交易技术科技峰会 VAHA Financial 荣膺「年度科技创新经纪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