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跨境务工诈骗案件频发,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的特点,诱使其参与组织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李某将其4名朋友介绍并送至柬埔寨务工,最终被依法判决。
2024年9月,被告人李某经某App结识曾某,对方告知其介绍他人赴越南可获利。李某遂联系其同为未成年人的朋友王某、陈某、赵某、孙某,以高薪诱骗4人跨境务工。在未办理签证的情况下,其同伴安排4人乘车、渡河偷越中国边境到达越南,又辗转至柬埔寨。后4人识破骗局脱身,经中国大使馆与家属取得联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以境外高薪工作为诱饵,组织王某等4人非法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刑罚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 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 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法官提醒
不法分子常以“境外招工”“剧组聘员”“模特招募”等为名,虚构高薪职位诱骗未成年人出境。一旦掉进非法组织陷阱,将面临非法拘禁,被迫参与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甚至遭受人身伤害。因此,未成年人应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工作,警惕不实高薪承诺,遇困立即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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