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红桥支队接西站派出所线索推送,有群众反映出租车司机存在强行揽客行为。执法人员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前往西站派出所与投诉人对接了解详情。
据投诉人称,其侄女初次来津探亲,在西站下车后遭遇出租车司机强行招揽乘车,但现场未能记录车辆牌照信息。初步核实情况后,执法人员联合西站派出所民警及投诉人,共同前往西站南广场,确认事发点位与时间,并随即至站区办调取现场监控录像。通过录像资料,初步锁定涉事车辆及嫌疑人员。
经执法系统核查,涉事车辆登记司机并非实际运营人员,且系统内未登记有效联系方式。交通执法人员协同西站派出所,获取实际运营人联系方式并核实车辆运营情况。经执法人员耐心普法教育,当事人承认事发时由妻子驾驶其车辆运营。
随后,涉事夫妻二人前往西站派出所,当面向乘客赔礼道歉并退还车费。执法人员对其违规运营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无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或者无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业务。执法部门提醒广大运输经营人员,依法依规从事客运经营,共同维护安全公平有序。
执法总队与各相关部门持续强化执法协作,紧盯枢纽场站、繁华商圈等客流集中地区,严厉打击牵活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客运经营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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